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党建工作责任制
(2016-2017继续执行)
1、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
在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学校党总支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总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沟通交流情况,指导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5)抓好党总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发挥党总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
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总支部工作。
2、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责
(1)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① 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划分和调整党小组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②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了解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③ 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④ 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⑤ 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2)宣传委员职责
在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① 了解掌握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情况,拟定学习、宣传的计划或建议。
② 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学习党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③ 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各时期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④ 指导并协助行政、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3)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在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① 对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② 了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并进行检查监督。
③ 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办理处分党员的具体手续。
④ 受理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传递党员的请求、申诉和控告。
(4)青年委员职责
在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① 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引导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②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指导团组织开展活动。
③ 协助组织委员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优秀团员的“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5)统战委员职责
在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① 开展党的统战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② 注意联系统战对象,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统战对象的培养与使用,落实党的统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