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附属中学计算机校园网络管理条例

创建时间:  2017-06-01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计算机校园网(以下简称校园网)是上海市宝山区教育信息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建成和开通为上海大学附属中学的教师、学生、后勤人员创设了良好的网络信息环境,从根本上改变了师生原有的信息获取方式,促进了师生与外界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成为我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研究水平,为培养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高层次人才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为了保障校园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①校园网中的计算机设备使用对象为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②学生不得借助校园网终端浏览、下载不良信息内容。

③学生不准擅自修改校园网中计算机终端的系统参数。安装、删除软件须经网络管理员允许。

④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进入校园网服务器系统或恶意攻击校园网络设备端口。

⑤对违反本管理条例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⑥如发现计算机硬件人为损坏,按《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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