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创建时间:  2017-12-07     浏览次数:

(2016-2017继续执行)

1、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险情, 除冷静处理外,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

2、 不带明火、蜡烛、打火机、蚊香、火柴、酒精、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寝室。

3、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吹风、电热毯、电热锅、电暖袋、拖线板等小家电。台灯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允许放在床上。

4、 学生上课及双休日期间切断每一间宿舍的照明和插座总电源。

5、 球类、运动器械不带入宿舍。

6、 严禁在宿舍内抽烟、酗酒、斗殴。

7、 在公共走廊文明行走,不奔跑,不打闹。

8、 就寝时必须睡在自己的床位,不得窜寝室、窜床位就寝,不留他人住宿。不在学校住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9、 特殊情况需进寝室,必须由班主任签字批准,病假需经医务室同意并开具病假单方能进入宿舍。

10、家长来访一般不允许进入学生宿舍,由宿管老师负责通知学生到宿舍楼值班室会面。特殊情况进寝室要办好登记手续。男家长不允许进入女生宿舍。

11、不随便翻阅别人的私人物品,自己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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