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给教师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办公环境,便于学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
(1)按学校要求时间上下班。学校实行坐班制办公。上班期间外出,应向教导处、教研组长(班主任还需向年级组长)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外出,作事假处理。
(2)教师在办公室要集中精力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宜大声嬉笑、高声谈论,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上班时间严禁利用电脑进行聊天、游戏、看电影、浏览股票、基金信息等。
二、卫生
(1)室内及教师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每天上班时做好办公桌的卫生工作、放晚学前,把学生簿本摆放整齐,办公用品放入办公桌内。保持墙壁、办公桌整洁,墙壁不能随意张贴广告、标语、海报、钉挂它物。
(3)健全值日制度,值日教师每天上班前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4)办公室内不准吸烟。
三、财产、节能
(1)办公室内不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电脑、无人空调。
(2)办公电脑由学校统一分配使用,电脑使用人为保管责任人,请妥善保管使用。
(3)办公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用于制作课件、查阅资料、下载、整理文件、上传各类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4)合理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为宜。
四、安全
(1)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给学生,不得擅自将单个学生留在办公室。
(2)放学或集会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应关锁好门窗。
五、评比
学校根据《文明办公室评比条例》每学期评一次文明办公室,授予“文明办公室”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教师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每学年统一规划调整,各部门及个人不得自行调换。
七、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
2- 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了加强教师公寓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公寓的入住对象是有值班的行政领导和教师、带早操的体育老师。
2、入住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破坏公物。
3、入住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午6:30之前起床,7:00之前离开公寓;晚上23:00之前回到公寓。7:00~17:00期间原则上不随意进出公寓。
4、入住教师不得容留校外人员居住教师公寓。
5、入住教师严禁将学生带进教师公寓。
6、入住教师应自觉做好卫生值日工作,保持公寓内整洁。公寓外地面、楼道走廊的卫生由总务处安排保洁人员负责打扫。学校工会将定期抽查教师公寓卫生情况,对于“文明公寓”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7、入住教师应注意节水节电。不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电线,离开公寓时随手关水、关灯、关空调、关电热水器,拨掉所有电器插头。严禁在公寓内烧、煮饭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非值班原因长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居住在学校教师公寓的教职工,学校免收其房租,但要按规定收取水电费100元/月。
9、教师公寓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凡符合条件的入住教师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因工作变动不再入住教师公寓的教师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搬离公寓。
10、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
3- 教师午休室管理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关心教师健康,保证教师有良好的午休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教师午休室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开放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中午11:45~13:00。
二、教师休息室地点
综合楼402A室为男教师休息室,402B室为女教师休息室。
三、管理规定
1、午休室管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并指派专人开、关门和开窗通风。
2、午休室作为教师中午休息的场所,请每位教师自觉保持安静,并维持好室内环境卫生。
3、不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晚间在午休室住宿。
4、注意节约用电。每天最后离开的教职工在离开午休室时自觉关闭电灯、空调。
5、午休室的卫生由后勤部门每天负责打扫。
6、不得将午休室内设备及物品带离午休室。
四、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
4- 综合楼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合理安排使用学校会议室,加强对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和保洁
综合楼所有会议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统一安排使用。平时会议室不用期间,学校总务处安排人员定期对会议室进行清扫、检查,保持室内整洁。
二、使用范围
1、第一、二、三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重要的会议和接待活动。
2、第四、五、六、七、八会议室,主要用于校内各部门会议或重要学生活动,也可用于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见附件)。
三、使用注意
1、各部门使用会议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必须派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会议室钥匙。
2、如遇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会议或重要的接待活动与各部门使用会议室发生冲突,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调整,请各部门理解和支持。
3、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各类会议,会场布置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自己组织的各类会议,会场布置由承办部门负责。
4、未经允许,不随意移动、拆卸室内设施,不随意悬挂、张贴会标,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不在会议室内进餐、吸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损坏、丢失会议室设施的要负责赔偿。
5、使用部门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必须负责把所用设施还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6、会议所需特殊设备各部门自备。
四、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
5-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及正常用水电用气,节约能源,特制定我校水电气管理制度。
一、用水管理
1、学校安排专门的管理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饮用纯净水,学生饮用纯净水按需在规定时间(上午9:30~10:30,下午14:00~15:00)、指定地方(第一教学楼101室)换取,管理员要做好登记工作。
2、学校总务处要加强用水管理,要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3、清洁、绿化用水要注意节约,不得使用消防水管取水。
4、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管理
1、学校总务处要加强用电管理,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破旧开关及时更新,防止漏电、触电。学校每年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养。
2、学校师生要节约用电。办公室无人时不开空调、电脑、饮水机、照明灯。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烤炉、电饭煲、微波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私拉乱接。
3、各教室、寝室要设立学生专管员,负责饮水机、电灯、电扇、班班通电脑的使用和关闭。放学后、人离开教室或寝室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光线很好的晴天不允许开灯。
4、学生公寓禁止使用电器。教师公寓空调、电热水器长期不用时应关闭电源。
5、个人电动车不在校内使用公用电源充电。
6、合理使用空调,气温超过30℃或低于2℃有需要时方可开启,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为宜。
7、学校合作单位都应安装单独的水表、电表、煤气表。
三、用气管理
1、学校要加强用气管理,锅炉房、食堂使用天然气要注意调节火苗,完全燃烧,节约能耗。并按月作好记载,核算成本支出。
2、对锅炉等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四、教育和检查
1、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树立安全、节约用水用电意识,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爱护水电设施和设备,做到人走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防止浪费和杜绝安全隐患。
2、各办公室均应建立值日制度。负责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做到关门窗、关电源、关饮水机。水电工、专职管理员每日要对全校水电设施巡查两次,并及时维护。
五、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6- 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学校对空调的开启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的启用
l 、依据气象台的预报,按照学校公告的温度和通知的开启时间,空调方可启用。(按照上海气象台天气预报公布的气温为准)
2、空调的启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的使用。
3、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空调开启后,设置的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0℃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6℃以上;以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
二、空调启用温度
冬季室外最低气温达到2℃以下需使用空调时可以开启制热;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需使用空调时可以开启制冷。
三、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l 、做到人走机关: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的空调,做到最后一个人离开时,关闭空调机;专用教室的空调,中午休息时间,下课以后,应将空调关闭;教师、学生宿舍的空调,做到人离开宿舍时,关闭空调机。
2、学生宿舍的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寝室长;教师办公室的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厅、阶梯教室、会议室、其他专用教室的空调,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责任管理。
3、使用空调时应将门、窗关闭,保持室内温度效果,节约能源。
4、当空调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修,由维修人员上门检修。
四、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7- 文印室管理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学校文印室负责全校各类文件、讲义、试卷等资料的打印、复印、油印、传真等工作,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文印室的管理,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提高文印质量,降低文印成本,杜绝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如遇个人特殊情况,必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半天以上需书面请假)并互相做好协调工作,确保一人按时到岗。
2、热爱文印工作,有良好的服务于教学的意识。
3、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所用设备的基本结构和性能,及时做好机器的维护、清洁工作,能排除一般常见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遵守文印制度,对送印稿件要按先后次序处置,注意轻重缓急及时印刷。
5、注意节约纸张,尽量双面印刷,同时注意保质保量。
6、做好文印室纸张、油墨等消耗品的领用登记。对送印的稿件进行登记,每月统计纸张、油墨等文印用品用量。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8、做好文印室卫生打扫工作,使文印室整洁、干净;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离开文印室时必须关好所有电器电源以确保安全;要妥善处理好印刷产生的废纸及其它废弃物。
二、文印管理
1、学校文印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
2、文印室设备由文印室工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教职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复印机、一体机和传真机等设备。
3、送印的稿件应按先后次序处置,注意轻重缓急及时印刷。除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无理抢先,以免扰乱教学秩序,降低工作效率。油印资料时,底稿一般应至少提前两天交文印室。
4、油印工作必须按“审批—登记—油印”的程序操作。
⑴审批:
①期中、期末考试试卷由教导主任审批后送印。
②月考、平时测验或其它教学用的讲义、练习,由各年级各学科的备课组长报教导主任审批签字后后送文印室油印,教导主任要认真审核各年级各学科印刷的讲义、试卷、练习的内容及数量。教导主任还要做好印刷审批的统计工作并逐月公布,使各学科印刷的次数和数量趋于合理。
③学校相关部门需要油印的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印。
⑵登记:
文印室工作人员根据送印人员提供的相关负责人签了字的《印刷申请单》,按年级、学科或部门分类登记(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教导处、校办、总务处、新疆部、科研处、政教处),准确填写印刷的内容、张数、份数及规格。
⑶油印:
为节约纸张,尽量采用双面印刷,不随意多印。印刷后的材料分年级、学科、部门放在规定的资料架上。
5、打(复)印必须按“审批—登记—打(复)印”的操作程序。
⑴学校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材料印刷数量,各部门的文件、通知应尽可能通过“信鸽”发布。各部门确需打(复)印的材料,均需填写 《印刷申请单》,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在文印室办理登记手续后再安排打(复)印。
⑵教师打(复)印资料仅限于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需要,均需填写《印刷申请单》,并经教导主任、政教主任、科研主任或新疆部主任签字,在文印室办理登记手续后再安排打(复)印,但数量不超过3份。
⑶打(复)印张数超过20张还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打(复)印。
6、为保密起见,非相关人员不得在文印室逗留聊天,不得随便翻阅打印(复)印件和油印的试卷等。
三、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
8-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规范学校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设备是指用于行政办公和教育教学管理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和办公家具等耐用办公用品。
二、办公设备配置原则是“按岗合理配置,满足办公需要,降低办公成本”,不得自行提高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
三、办公设备的购买由总务处按购置计划集中采购,校长办公室负责制定配置标准,经校长室批准后由财产室负责配发、登记造册。
四、办公设备要明确专人管理,使用时应当爱护,按正确方法使用。
五、办公设备更新原则上应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未达到使用期限的办公设备不予更新,如损坏或发生故障由总务处安排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六、出现工作调动等情况时要将办公设备进行移交(移交清单由总务处统一制作),由交接人和监交人同时签字生效。
七、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
9-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公务用车的需要,本着统一管理,合理调度,节约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学校车辆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
2、学校车辆一般为专人专车驾驶,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3、、车辆加油应使用规定的油卡在指定的油站进行,驾驶员要拿好加油小票,定期将加油记录与学校加油对帐单核对。未经同意,擅自用现金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
4、车辆在学校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5、学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安排。
6、车辆在校内指定地点停放,并注意安全。
二、用车范围
1、校级领导开会、办事或出差;
2、周一至周五中午三人以上去宝山进修、办事,原则上不再接回(其他方向原则上不派车);
3、财务部门到银行提取巨款;
4、学生重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送医院;
5、学校邀请上级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来校指导工作;
6、学校统一订购的书籍、课本、资料或为学校采购的大量物品;
7、新疆部学生外出看病;
8、其它特殊紧急情况。
三、用车管理
1、教职工申请用车需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到校长办公室申请。
2、凡申请使用车辆,用车部门和个人一般至少提前一天以上向校长办公室申报,以便调度安排。
3、校长办公室根据申请事情轻重缓急派车,各用车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派车。
4、未经校长办公室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要主动报告)。
5、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比赛用车,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6、新疆部使用车辆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7、用车人应支持、配合驾驶员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和安全规定,并主动与驾驶员协调运行路线、停车地点,确保行车安全。
8、驾驶员出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章行、停车。违章罚单不得报销。
四、车辆驾驶员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交通法规。
2、按技术要求,经常检查各车辆卫生和机器清洁,保证车况完好与整洁,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3、了解汽车构造、机械原理知识,掌握燃油、润滑油的种类和按不同季节的选用常识,确保安全,合理使用,节约开支。
4、严禁带故障开车,超速行车,开赌气车,酒后驾车,保证行车安全。
5、服从调度安排,主动热情,做好服务工作。
五、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
10-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加强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出入校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内(出租车、工程车、货运车、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
2、校外车辆进出校门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3、机动车通过校门限速 5km/h;
4、校外人员的非机动车、助动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自行车等通过校门下车推行;
6、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过校门服从门卫人员指挥;
7、所有汽车(教职工和家属车)到校长办公室登记领取校内通行证,传达室备份验证后通行。
二、校内交通管理
(一)汽车、摩托车
1、进出校错开时间:教职工车辆进出校园要避开上学、放学高峰;在课间、午间等学生活动时间段内尽量不要驾车在校园内行驶;
2、校内行驶限速5km/h,行车不得鸣号;
3、无条件避让行人,确保行人安全;
4、按交通标志指示,遵守通行原则行驶,严禁同向并行,严禁空挡滑行;
5、严禁在校内无证驾驶,严禁利用校内道路、操场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训练;
6、启动前仔细观察:上车前,先绕车巡查一周,甚至查看汽车底部,确保汽车四周无人时才能启动车辆,车辆行驶到指定停车点时应缓慢滑行刹车;
7、校内不得随意停放车辆,教职工车辆一律按顺序依次停放于西侧围墙边的柏油路旁,车头方向一致。外单位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
(二)助动车、自行车
1、严禁无证、无牌助动车、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
2、在校园内须按指定线路行驶,并有序在第二教学楼下的指定停放区域内。见附件.
3、停放时应根据到校时间,按由内而外的顺序依次有序整齐停放,车头方向一致,车体垂直,间距适当;
三、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11-非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2016-2017继续执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规范我校非编人员的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有关合同工用工政策,制定非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二、本办法中述及的非编人员是指为了补充学校在编人员不足或部分岗位的暂时需要而临时招用的劳务人员。
三、非编人员的聘用遵循“依法用工、按需设岗、绩效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非编人员岗位设置
一、申报用工岗位。各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初向人事室申报用工岗位,申报工作岗位时,应详细说明用工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用工时间等。
二、人事室初步审核后,由校非编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各用工部门非编人员岗位数。
三、人事室将审定非编人员岗位结果以书面形式批复各用工部门。
四、非编人员岗位一经审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动。
第三章 非编人员聘用
一、非编人员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提供村级以上的证明);
2、持有身份证、劳动手册、健康证明等;
3、从事有资质和其他特殊工种的岗位,须持有上岗证和相关证书;
4、年龄要求,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5、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学历由用工部门另行规定;
二、聘用程序
1、各用工部门将学校核定的用工岗位、岗位职责、应聘条件予以公布。
2、人事室会同各用工部门应组成招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3、校非编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指定的劳务公司与非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1、经学校核准招收的非编人员,必须与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
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须根据工作的任务及完成的时间而定,但合同期限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 非编人员待遇
一、非编人员工资和奖金在学校指定的劳务公司领取。
二、非编人员工资按照岗位实际情况核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根据市公布的工资标准。特殊工种的非编人员工资由各用工部门提出,报人事室,经校非编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上浮。
三、学校每年对非编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优异者给予奖励。
四、非编人员不列入学校在编在职人员管理序列,不享受在编人员相应福利待遇。如在校内居住的,必须按规定交纳房租和水电费。
第五章 非编人员管理组织
一、学校成立非编人员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非编人员岗位的设置、增减和合同用工重大事项的审查批准。校非编人员管理领导组一般每年召开会议1—2次。
二、学校非编人员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非编人员的日常宏观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非编人员的具体管理由各用工部门负责,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六章 非编人员用工纪律
一、凡招用非编人员的部门,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申报招用非编人员;
二、实施责任追究,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违规招用的非编人员,学校一律不予以认可,第一责任人负责及时妥善清退。
三、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招用与本人、本单位职工有亲属关系的非编人员。
第七章 附则
本办法与以前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室负责解释。
12-关于教师参加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的管理暂行办法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加强本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提升自我,推进本校教师在职继续教育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教师参加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的管理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 申报条件
1、在岗期间,能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2、在本校连续服务三年及以上;
3、报考或进修的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相符。
二、 申报程序
1、原则上每年6月,本人向学校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人事部门汇总申请后报校长室审批;
3、学校根据教学工作实际、学习形式和各学科均衡发展需要,按比例在申请报名教师中确定实际参加考试的人员并公布名单;
4、申报通过但未能考进的,可进行第二次申报,依然未能考进的,第三次申报学校将不予考虑。
三、要求
1、学习单位落实后,本人需与学校签订《上大附中教师参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协议书》,协议书由人事部门盖章后备案;
2、个人申请参加在职攻读硕士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其学习时间应尽量安排在业余时间,如果占用工作时间,须事先征得校长室同意;
3、本人在每一学期开学前向教导处提供进修课程表,以便安排教学,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
4、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接受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不应以学习为由拒绝或影响正常工作安排。
四、学费报销
1、在职攻读硕士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学费先由本人支付,学业完成后,将毕业证书和学费收据交人事部门,经审核后报校长批准予以报销,报销金额为学费的2/3。
2、参加在职攻读硕士与研究生课程进修的人员,在学费由单位支付或报销前,须明确毕业后至少需为学校服务满五年。服务期不满五年的,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学费总额-(学费总额×已履行的服务期限/5)。
3、未经学校同意,自行考入的,本人承担全部学费;
4、未获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本人承担全部学费;
5、在参加进修过程中,若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进修的,本人承担全部学费;
6、擅自变更学习计划(包括录取方式、报考专业)者,本人承担全部学费;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解释。
14-新疆部教师任职暂行规定
(2016-2017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根据教育部《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承办新疆班是一项光荣的使命,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学校每一位教师都负有到新疆部任职的义务与职责。
二、教师到新疆部任职由校长室决定,学校选派政治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教师到新疆部任职,各级骨干教师当起带头作用。
三、新疆部教师任职实行“定期轮换制”,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一般不低于2年,但不超过四年。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四、到新疆部任职的教师或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学校指派,如无特殊理由,任何人不得拒绝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
五、对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及时调整,确保新疆部的教育教学秩序与质量。
六、新疆部教师课时工资在本部同学科、年级的基础上乘以1.2计算(不再计算超工作量),高三与本部等同;班主任基本津贴乘以2。
七、到新疆部任职的教师在校内享受到农村学校支教的待遇,任职期内享受职称晋升、骨干评选、优秀评比同等情况下的优先权。
八、在新疆部任职的班主任、高三高考学科教师,每年享受一次疗休养。
九、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以上各项条例、规定、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