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附属中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修订稿)

创建时间:  2017-05-07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要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性,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学校特制定上海大学附属中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以人为本的师德建设理念,提高师德修养的自觉性,增强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为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提供保证。

二、目标任务

在全校形成“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师德风尚,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把教师群体建设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楷模,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端正行风,把教师建设成风气正、形象好、素养高的文明行业和示范行业。

为确保师德建设取得实效,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开展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

1、提高认识。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是教师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教育需要教师有高尚的人格和感染学生的魅力,需要教师以生命和灵魂去投入。学校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领导,提高教师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2、学习教育。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进一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校建立政治学习考勤制度和心得体会交流制度,每周的政治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学习内容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把师德建设要求落在实处。学校教职工要树立素质教育新观念,钻研素质教育新技能,遵循教育规律,自觉地参加教科研活动,备好每节课,上好每堂课,批改好每本作业,辅导好每位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学生进行亲切平等的谈话,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思想、家庭等情况,对学生遇到的困难要给予关心;要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家长对教育教学的批评和建议,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确保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注重激励。在做好市、区评优、推先工作的同时,学校定期开展学生评师德、家长评师德、社会评师德活动,树立身边的典型。学校将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

4、发挥表率作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自觉地加强师德建设,模范地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带头研究师德建设的规律、方法和途径,把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求真务实,以自己良好的实绩和师表形象影响和带动教师。全校党员、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首先做到。

(二)建立考核制度,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管理

1、考核的原则:

——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充分信任教师,鼓励他们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考核的各项规定和标准主要起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量化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考核方案是动态的,需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根据实际学校制定了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2、考核的方法:

采用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学校每年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3、考核程序:

——个人自评。组织教师自我总结,并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分表》,结合自己在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

——学生或家长评议。组织班级的学生家长,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测评表》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按照各组室组织教师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测评表》进行无记名测评。

——学校评议。考核小组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分表》,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监督和随机检查,如实记录教师在师德方面取得的成绩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表现,年终对照评分表,根据日常考核记载情况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逐项考核评分。

——综合评分。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负责从四个不同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的总分为100分,各自所占比例是:自评20%;学生或学生家长评议30%;同行教师评议20%;师德考核小组评议30%。即:师德考核分=个人自评分×20%+学生或学生家长评议分×30%+教师评议分×20%+考核小组评议分×30%。

——确定等次。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确定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定为优秀;75-89分,定为良好;60-74分,定为合格;59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原则上“不合格”等第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5%以内。

——核实公示。考核小组对于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两类教师进行重点审核,对于涉及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考核小组将考核优秀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指定一名领导成员与本人谈话,允许本人提出申诉,并进行核实。

——备案存档。将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人员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年度考核材料归档;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等相关资料按年度搜集归档,建立师德考核工作档案,交由学校档案室妥善保管,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体罚、侮辱学生,向学生家长索要钱财,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3)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的;

(4)工作态度差,劳动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和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

(6)受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

(7)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8)其它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

5、考核结果的使用:

根据考核结果,建立教师师德奖惩制度。对师德考评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培训学习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年度考核优秀者当年师德考核须为优秀,凡推荐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近两年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等第。对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评为先进,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教师职务、取消教师资格,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三)落实措施,全面提升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1、加强领导。为加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卢广华,组员:何敏、王坤玉、张治、周晓岚、金旭峰、顾闻。学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党总支和党员教师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成立相应的由学校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要将师德建设作为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促进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师德建设活动,制定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并积极组织实施。

2、规范考核。学校要严格按照考核方法、程序和要求,对照标准认真组织考核评议,精心部署,规范操作,强化过程管理,注重档案建设,实事求是地评价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情况,将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紧密结合,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富有实效。


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核心内容。学校将下真功夫、花大力气,不断探索新时期加强师德建设的途径,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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